媒体报道

帮包工头垫付工程款后要不回

装修工殴打欠款人获刑1年2个月

作者:记者张房耿通讯员刘粤湘 发布日期:2017-07-21 【收藏本文
    承接装修工程后拿不到工程款,江西男子窦某冲动之下持木棍对着欠款人一顿殴打,结果因此触犯刑法,惹来牢狱之灾。7月20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故意伤害罪的终审判决,男子窦某终审获刑1年2个月。2016年,窦某承接了南朗镇秦某一处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秦某却拖欠了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2016年11月30日上午,窦某向秦某索要欠款。期间,双方发生争执,窦某用木棍对秦某头部、手臂等处进行殴打,造成秦某蛛网膜下腔出血,轻伤二级。随后,民警通过电话传唤窦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窦某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今年3月22日,案件一审开庭时,法官问窦某伤人后有没有找到秦某协商,窦某回答:“他没有要求我索赔医药费,也没有给拖欠我的材料款及工资,还没有协商好。”窦某称,秦某是整个工程的包工头,他是负责现场的水电班主的工头,窦某为秦某垫付了工程款。窦某认为,被害人秦某有重大过错,请求法院轻判。法院认为,这起伤害案虽然是因为工程款纠纷而引发矛盾,但窦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无论被害人是否有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都应当遵循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法对被害人实施殴打。

    今年3月27日,市第一法院一审对窦某判刑1年2个月。窦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被市中院驳回。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通讯员刘粤湘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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