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原房主安排母亲强占司法拍卖房

法院和社工昨护送老人回到祖屋,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实习生岑健灵通讯员王念 发布日期:2017-06-15 【收藏本文
    6月14日,年弱多病且行动不便的黄婆婆在市第一法院执行员和沙溪社工的护送下,回到了自家祖屋。直到老人情绪平复后,执行员和社工才放心离开。这起执行案件最终顺利执结。2 年前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涉案房屋的古女士最终如愿,甚至放弃了向被执行人追索数万元占用房屋的费用。这一切要从2014年8月一场司法拍卖说起……
    ■房产遭司法拍卖,原房主安排老母亲强占
    2014年8月,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对阮某名下的沙溪镇某小区901房进行司法拍卖。经过竞拍,古女士以35.4万元竞买成交。房产很快顺利过户到了古女士名下,但由于顺德法院在拍卖房屋时没有对房产进行强制清场,房产依然被李某、阮某夫妻俩强制占用。
    2015年4月,古女士来到中山市第一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处李某和阮某在判决生效7日内搬离房屋,将房产返还给古女士,同时还应支付占用期间的费用。
    判决生效后,李某和阮某仍拒不履行搬出义务,经古女士申请,市第一法院从2016年1月25日立案执行。“我们立案后向李某、阮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依法作出 《强制搬迁公告》。”执行法官彭湖冰介绍说,他们到了涉案小区向物业公司了解得知,李某居然将年弱多病且行动不便的老母亲安排到了房子里独居。
    接着,法官电话联系要求李某把老人接走,李某拒不履行并表示要对抗到底。法官又多次到小区找到老人做思想工作,也吃了闭门羹。“考虑到老人家年事已高且身患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轻度中风等疾病,我们暂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彭湖冰说。
    ■法院多方联动,昨日对涉案房屋清场
    随后,古女士先后到顺德法院和市第一法院反映情况。“我们将实时执行工作情况告诉古女士,古女士表示理解法院工作,并相信法院能够妥善处理好。”彭法官说,法院后来通过李某原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了解到,李某有三兄弟,年纪最小的弟弟在某镇政府工作。
    市第一法院副院长李扶添了解情况后,组织承办法官再次前往涉案小区找到老人,当面做说服劝解工作,然后又找到李某及其弟弟,告知其应履行赡养义务,主动接走老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6月14日,市第一法院依法到涉案小区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房屋清场。为了保证案件顺利执行,市第一法院成立了以李扶添副院长为总指挥的20人执行团队,并分成安保、清场和搜查等多个小组。由于老人年迈多病,法院还联系了隆都医院指派救护车及医生护士一同前往现场。
    考虑到黄婆婆一人长住在房子里,法院执行或许会让年迈多病的老人难以承受,法院又邀请了博睿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一同前往,在执行之前对老人进行劝导。
    ■社工介入解开心结,老人昨安然回到祖屋
    “大部队刚到执行现场时,最担心的是老人家的安全,又怕她对抗情绪太大,甚至发生轻生等严重事态,所以我第一时间与老人家商量,执行人员不进屋,先开门让社工进去陪护开导。”彭湖冰告诉记者。
    “我们到了现场后先是向黄婆婆说明,是妇联派社工看看老人有哪些方面需要帮助的。”社工林文丽说,她们昨日到了房子里后先是询问了老人的身体情况,并通过和老人聊日常生活得知,老人主要是担心搬回祖屋后不适应,谁来照顾她等。“我们鼓励黄婆婆不用担心,并通过她讲述儿子儿媳赡养的细节告诉她,无论搬到哪里都会有人照料。”
    随后,黄婆婆最年幼的儿子也到了房子里与老人沟通,并帮助收拾衣物等。“老人在大伙护送下顺利回到了祖屋,我们后来还和她聊了半个小时,并表示以后还将通过电话和探访与老人保持联系。”林文丽说。
    老人离开房屋后,案件顺利执行。申请执行人古女士还主动放弃了李某和阮某强占房屋2年多的数万元占用费,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
    据悉,这是中山市第一法院亮剑执行难的一个缩影。近期,该院将开展“攻坚2017”执行专项行动,穷尽执行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向市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实习生岑健灵通讯员王念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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