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千木灵芝”为诱饵非法吸存4608万

一女子一审获刑3年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05 【收藏本文
    打着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的旗号,中山女子黎某珍在坦洲镇以投资“千木灵芝”产品有高息回报为饵,半年向672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4608万元。去年6月,黎某珍被警方抓获,案发前还有2484万余元未退还。5月3日,市第一法院通报,黎某珍一审被判刑3年半,处罚金10万元。
    黎某珍今年50岁,2015 年7 月开始,黎某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坦洲镇某小区商铺为全某经营的湖北千木灵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门店,以投资“千木灵芝”产品有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通过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向陶某、张某等672名被害人非法吸收资金。
    2016年6月12日,公安人员在坦洲镇将黎某珍抓获,并在店铺内缴获千木灵芝黑茶、灵茶等产品一批。归案后,黎秀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截至案发时,黎某珍共吸收资金共计4608万元,已返还21238745元,尚有24841255元未能归还。2016年12月5日,黎某珍被检察机关以犯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黎某珍具体是如何骗取了672名被害人的信任的?黎某珍供述,当时她介绍较多的亲戚朋友成为会员。每人购买1万元“千木灵芝”产品就能成为公司会员,第三个月后每月可获得约23%的返利,直至收到三倍于本钱的返利后退出。她参加过公司老板全某等人在东莞总部、湖北工厂、海南基地等地组织的会议或旅游,并通知自己下属的会员参加。
    这些被害人中,有一对夫妻投入了107万元,案发时损失了60万。被害人焦先生说,他和妻子投资“千木灵芝”产品共计107万元。“当时承诺投1万元返3万元,一年内返完,每月能返利20%以上。”但至案发时,两人一共损失约有60万元。
    黎某珍向法庭辩称,她的主观恶意不大,请求从轻处罚。市第一法院认为,黎某珍作为千木灵芝公司的一个门店负责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半年多的时间内疯狂吸存,金额高达4608万元,发展的下线多达672人,主观恶意显然较深,而且应对该部分数额承担责任。
    近日,法院结合案情,一审以黎某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她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投入1万元返还3万元,天上有这么好的馅饼?千木灵芝公司的财务总监袁某道出了其中的 “玄机”。“公司每销售一个产品,必定会有成本,剩余的才是利润,但在这基础上还要向会员进行300%的返利,理论上说会越卖越亏。而公司能够不断向老会员返利,该资金就是从新会员的投资金额中获取的。所谓利润实际上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迟早会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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