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女司机酒驾被撞伤被判缓刑并交罚金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3-01 【收藏本文
  本报讯 2月28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一起女司机醉驾案的判决。在中山务工的阿芳凌晨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仅被小车撞伤住院,还为此付出了拘役缓刑及5000元罚金的代价。
  今年1月19日,检察机关向市第一法院起诉指控阿芳犯危险驾驶罪。2016年11月4日凌晨3时许,阿芳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经西区中山一路狮滘口桥上桥处时,后方一辆小车试图超车。结果,小客车与阿芳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阿芳受伤及车辆损坏。
  随后,阿芳因伤被送院治疗。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阿芳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广东岐江司法鉴定所鉴定,阿芳驾驶车辆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6mg/100ml。2017年1月4日,阿芳自行到公安机关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阿芳在法庭上认罪。市第一法院认为,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结合案情,认为阿芳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遂于近日对她判处拘役一个半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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