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宵夜上演“全武行”3男子伤人还砸店

在赔偿被害人损失2.2万元后,他们被判缓刑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7-02-14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凌晨3点宵夜消费,与饭店员工发生冲突。3名雷州男子上演“全武行”,不仅伤人还砸店。今年1月6日,关某林等三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记者2月13日从市第一法院获悉,因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三被告人分获缓刑。
  检察机关起诉的三名被告人中,关某林曾有犯罪记录。2009年,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2年。2016年8月15日凌晨3时许,关某林、陈某杰、李某茂等人在坦洲镇振兴中路一间宵夜店消费,后因加菜下单问题与饭店员工王某发生冲突并打斗。
  期间,陈某杰的左肩被砍伤,饭店员工王某被打伤后逃至二楼。关康林、陈某杰、李某茂等人为泄愤,共同打砸饭店,造成桌椅碗碟、冰箱风扇等财物损毁 (经鉴定,共价值7651元)。随后,警方将三人抓获,案发后,他们共赔偿被害人损失2.2万元并获得谅解。
  近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关某林等三人无视国家法律,共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都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结合他们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等情节,对关某林判刑7个月,缓刑1年,陈某杰和李某茂分获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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