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花季少年误入歧途 法官助他重返校园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俞夷超 发布日期:2016-10-21 【收藏本文
   “陈法官,真的很谢谢你,我儿子又能重新上学了。”在我市某所高中学校的门口,一名中年男子紧握着陈炳红法官的手说。这名男子是高中生小林的父亲,因为小林强行与一名女同学发生性关系并致对方怀孕,小林被以犯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在市第一法院少年审判单元法官陈炳红帮助下,迷途知返的小林得以重新回归校园。10月20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该案。
  ■年少无知,花季少年误入歧途
  小林(化名)是一名高中生,和阿芮(化名)自小相识。双方有一群共同的好友,经常一起玩耍,后来两人成为了男女朋友。2015年7月中旬正值暑假。一天,阿芮的父母有事外出,阿芮就邀请小林到家中玩耍。
  “我们两个本来是在她家的大厅看电视的,后来觉得无聊,我们就到她的房间玩游戏,玩着玩着我们就亲吻在一起,之后就发生了性关系”。2015年9月中旬的一天,阿芮搬家后回到原来的住所找朋友玩时,遇到了小林,小林就带阿芮到她旧住宅的楼梯间强行发生性关系。
  年少无知的小林偷食了禁果,殊不知这已触犯了法律。不久,阿芮因身体不适被发现怀有身孕,“我听说她怀孕后,就问她孩子是不是我的,她说不是,我就没再问。”小林说。
  “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爸妈都知道了,但我没告诉他们说孩子是他的,他问了我怀孕的事情之后,我怕他被揪出来,于是就把他的QQ 给删了。”阿芮怀孕时还未满14周岁。
  经检测,孩子的DNA 确与小林相符。2015年10月31日,阿茵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小林因涉嫌强奸罪被抓捕归案。
  ■法官调解,迷途少年获谅解
  案件主审法官是少年审判庭的陈炳红。陈炳红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小林秉性并不坏,因为一时的性冲动犯了罪。“孩子平时蛮乖的,此前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现在也很后悔,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我们以后一定会严加管理。”庭审过程中,小林的父母说。
  2016年4月6日,小林的家属向被害人阿芮赔偿2万元,并获得了阿芮的谅解。2016年9月6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小林以暴力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鉴于小林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没有前科,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时是在校学生,对法律认知比较薄弱,未意识到早恋的危害等,加上被告人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认为小林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于是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多次走访,法院助他重返校园
  陈炳红了解到,小林因涉嫌犯罪被学校劝退退学。“我们和小林的家长一样着急。”她协同两名检察官一次又一次地跑到学校与校方沟通。
  但是,学校校长出于其它的考虑,一直犹豫不决。“我们现在也很为难,不让他回来上学,怕影响他的前途;给他复学,又怕影响到学校的其他同学,更怕以后这样的事情变本加厉。”校长坦言。
  “孩子虽然犯了法,但是他秉性不坏,而且他自己也想要回来读书,希望学校能给他个机会,这起案件也将会被密封保存,不会记录在他的档案中,还请您慎重考虑下,否则孩子的这辈子可能就毁了。”为让校长安心,陈炳红承诺以后会不定时跟踪小林的情况,并对他进行观察和帮扶。最终,校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答应给小林一次机会,让他重返校园。

    新闻延伸
    今年45名未成年被告人获帮教
  记者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该院近年来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挽救方针,采取庭前走访、庭中说教、庭后帮扶的办法,并运用前科消灭制度,最大限度地对失足少年进行挽救,给失足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帮教环境,有效防止失足少年重新犯罪。
  自2015 年起,市第一法院成立了少年专业审判单元,遴选法律业务水平精湛,且具有亲和力的法官组建团队,同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庭硬件建设,通过积极推进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庭审教育、社会调查及引进心理咨询师等社工服务的举措打造专业品牌,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第一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41件,通过庭审当庭教育、庭后一对一帮教、面对面谈心、手牵手辅导、电话跟踪等方式对45 人进行帮教,让他们回归正途,重返校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俞夷超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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