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婚庆公司丢失客户婚礼录像

法院一审判其退回摄像费并赔偿顾客精神损失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8-26 【收藏本文
  结婚是人生大事,石岐区某婚庆店却给客户添了堵。去年 4月,马女士委托了石岐区某婚庆店负责她的婚庆装饰和全程拍摄照相等服务。但在婚礼过后,这家婚庆公司居然丢失了所有的婚庆拍摄资料和相片。马女士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令婚庆公司退回摄像费并赔偿精神损害费共计4800元。
  2015年6月1日是马女士结婚摆酒的日子。此前一个多月,一家婚庆公司找到了马女士。婚庆公司表示,可以为马女士的婚庆全程拍摄照相并为她提供婚礼相关的婚庆装饰。经双方协商,全程婚庆拍摄费用为9380元,婚房装饰另计。
  马女士先后共支付了9380元,但在最后一笔尾款付清后,马女士惊讶地发现婚庆公司居然将所有婚庆的拍摄资料及婚礼相片全部遗失了。“我无数次向婚庆公司讨说法,但婚庆公司置之不理。”今年初,马女士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除了要求婚庆公司退还婚礼策划拍摄费9380元外,还要求婚庆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
  法庭上,婚庆公司称在服务过程中只是提供中介服务。“我们此前已经向马女士介绍了5月31日婚礼当天的花车、舞台布置、酒店布置、全日跟妆、摄影、摄像等的服务人员,我们只是代为统一收取费用。婚礼当天仅丢失了录像资料,我们也不想的。”婚庆公司的代理人说,由于录像带硬件受损,经录像师及婚庆公司多方努力仍无法修复。摄影师已将婚礼当天拍照的照片以快递的方式邮寄给马女士了。而且,摄像部分的费用只是800元,1.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也太高了。
  市第一法院认为,婚庆公司称婚礼的每一项服务项目是具体服务人员和马女士之间的关系,这只是属于婚庆公司的内部关系,不影响马女士与婚庆公司的合同关系成立。婚庆公司因无法提供婚礼当天的录像资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双方没有具体约定摄像费用,法院酌定为1200元。这笔钱婚庆公司应该退还。此外,婚礼现场录像对个人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婚庆公司丢失录像资料,确实给马女士精神上造成了一定损害。法院酌定精神损失为摄像费用的三倍,即3600元。
  近日,市第一法院一审判令婚庆公司退回摄像费用12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3600元,共计4800元。目前,婚庆公司尚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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