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一巴掌引发的牢狱之灾

因值日问题,高三学生掌掴同学致对方耳膜穿孔 协商赔偿无果,伤者高考后报警,打人者获拘役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王艳 发布日期:2016-08-12 【收藏本文
  2016年7月4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市第一法院提起了一宗故意伤害罪的公诉。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和受害人都比较特殊,一年前,他们都是我市石岐区某中学的高三学生。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因为掌掴女同学一巴掌,20岁的被告人阿明付出了4个月拘役的代价。而双方争执的缘由,只因一次值日安排。
  ■受伤女生高考后报了警
  2015年6月17日,高考成绩还未公布。18岁的小佳在家长陪同下,来到市公安局悦来南派出所,称2015年1月28日上午上课前,她被同班同学阿明打伤。
  “当天第二节课下课后,小佳在一名同学陪同下来办公室找我,说她早上上课前被阿明打了一巴掌,现在左耳有些不舒服。她找过校医检查,但校医说设备有限,检查不了伤情。”班主任马老师看见小佳左脸颊有点红,没有破皮等情况,就让小佳在办公室休息了一会。
  当天中午,小佳的母亲打电话给马老师。“我们带小佳检查过了,医生说左耳膜被打穿孔了,要继续治疗。”马老师挂电话后马上给阿明的父亲打了电话,“我将情况告诉他了,他也没说什么。”
  春节放假前几天,马老师和年级主任刘老师一起,约了小佳母亲和阿明的父亲来到学校协商,但因没有具体的赔偿数目,这次协商也没谈出什么。“阿明和小佳关系平时不错,这件事后,双方好像也没什么大影响。两个人都性格开朗,成绩都比较好。”马老师说,直到高考前,学校德育主任约了双方家长再次协商。
  这次,小佳母亲提出了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5000元赔偿,但阿明的父亲只愿意赔2000元。小佳母亲当场表示,得不到合理赔偿就选择报警。阿明和小佳都参加了高考,在高考结束几天后,小佳来到了派出所。
  ■一巴掌引发牢狱之灾
  2016年4月9日下午,在东区某网吧上网的阿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高考结束后,阿明被一间大学录取,但他没有上大学,而是到了湖南学做厨师。“期间,父亲曾打电话告诉我,说警察来找过我,但我要工作就没有回来。”阿明浑然不知,自己已被列为网上追讨的嫌疑人。
  在悦来南派出所里,阿明回忆起了2015年1月28日那天早晨。“班里上课前要搞卫生,当时我值日,小佳是安排值日的生活委员,她带我去学校公共地方搞卫生,但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不去。”阿明随后和小佳发生了口角。
  “阿明说‘你再敢说我就一巴掌打死你’,我听了很生气,就拿起他桌子上的牛奶在桌上敲了一下,他就用他的右手打了我一个耳光。”小佳说,她被打后昏倒在地。醒来发现眼镜被打飞了,在找眼镜期间,她还不慎踩烂了自己的眼镜。
  阿明把小佳送到校医室,后来得知小佳在医院里检查出是耳膜穿了。几个月后,医生告知小佳,她的左耳无法自然恢复,要做耳膜修复手术。经鉴定,小佳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阿明有坦白、主观恶意小、犯罪情节较轻等,以故意伤害罪对他判处拘役4个月。案件判决目前已生效。
律师声音
他本有希望免于刑罚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周军律师表示,小佳报警后主要是希望阿明的家长来派出所协商这件事。由于这起案件的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等,阿明一方若能及时协商,积极赔偿小佳的损失,有可能获判缓刑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
  “从整件事情来看,阿明在案发时还只是个学生,或许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深,但他的父亲在这件事上是有责任的。”周军律师认为,如果阿明的父亲在一开始甚至是在庭审期间找到小佳父母,作出赔偿争取谅解,都可能获得对双方更好的结果。
  “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通常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在中山,拘役的地方是中山市看守所,这意味着阿明在看守所的4个月拘役期间,有可能会受到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交叉感染’。”周军认为,区区几千元的赔偿和4个月的拘役相比,代价实在太大,让人唏嘘。(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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