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小伙骨折后合伙“碰瓷”

因犯罪未遂被判刑1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04 【收藏本文
  本报讯 身体受伤了不去积极治疗,反而以此作为诈骗工具。21岁的广西男子邱某东因为合伙“碰瓷”被抓获,于今年1月29日被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该案的判决。
  2015年11月5日晚上8时许,符先生驾驶小货车经过火炬开发区陵岗村川田工厂路段。忽然,一句“撞人了!撞人了”的声音传来。符先生看到一名小伙子倒在了地上,他赶忙停车并查看。
  这名小伙看起来没有大碍,但一直称肩膀很疼。自称是小伙朋友的一男一女要求符先生要把人送到医院检查。符先生不敢怠慢,几人一同来到了火炬开发区医院。经医院检查,小伙子左肩部骨折。符先生慌了神,对方提出要2.6万元“私了”,双方协商不成,符先生报了案。
  警方来到医院后经调查发现了端倪,并随后将邱某东抓获,他的同伙一男一女逃走了。邱某东1995 年出生,广西人。他供述,自己左锁骨中段此前已经骨折。为了谋财,他和同伙以“碰瓷”方式故意碰撞了符先生的小货车,并以此讹诈钱财。
  邱某东被提起公诉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对邱某东判刑1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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