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谎称校园放炸弹敲诈30万落网后说此举为嫁祸他人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俞夷超 发布日期:2016-03-22 【收藏本文
  昨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的判决。和以往的敲诈勒索为钱财不同的是,这起案中的被告人却是以敲诈为名,欲嫁祸和他曾有不快的原租客。结果,钱没到手,嫁祸没得逞,被告人梁某自己却进了班房。他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谎称校园放炸弹,敲诈勒索30万
  张先生是我市一家民办学校的校长。2014年7月29日开始,他的手机多次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恐吓短信,对方要勒索钱财。张先生对此没太在意,以为是恶作剧。但2014年9月1日开学当天收到的两条恐吓短信,让他惊出了冷汗。“在校里放了炸弹随时引爆”、“要钱还是要命由你选择放三十万垃圾后边”这两条恐吓短信依然是此前那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张先生随后向警方报案。第二天,警方在坦洲镇一楼盘将被告人梁某抓获归案。
  梁某是中山人,他供述自己的确是向张先生发送过勒索短信,但本意并非在此,而是为了嫁祸给其有过矛盾的曾某。据了解,曾某是梁某的租客,二人曾因门口电动车停放的琐事发生过口角,于是梁某便采取了嫁祸勒索的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
  ■用他人身份证开手机卡,嫁祸未得逞
  梁某是如何嫁祸曾某的?梁某供述,他偷偷使用租客曾某的身份证资料到手机店开了一张手机SIM 卡进行勒索行为。手机店老板范某也证实,2014年6月30日,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使用一张姓名为曾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向他买了一张手机卡。“他到店内买卡的时候一直在询问店内是否装有视频监控,所以我对他印象比较深刻。”
  梁某为何选上了张先生作为目标?梁某供述说,手机卡开好后,他给某民办学校校长张先生发了勒索短信,他并不知道张先生的真实姓名,只是源于半年前他介绍张先生买了一块地,收了5000元佣金,于是选择向“熟人”张先生下手。>>>法官说法:个人信息应妥善保管
  2015年3月14日,梁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市第一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于犯罪未遂。法院根据案情,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第一法院刑二庭施斌斌法官指出,该案中的梁某存在着认知上的错误,认为自己本意为嫁祸他人发泄愤怒,并非真心想要敲诈勒索,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实际上,他混淆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法院对他的辩驳予以驳回,并根据案情作出判决。同时,施法官提醒市民,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若遇到此类敲诈勒索切莫惊慌,应该及时报案。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俞夷超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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