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谎称代办留学诈骗近30万元

因有坦白情节且全部退赔款项,法院轻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记者徐兵 发布日期:2015-12-02 【收藏本文
    漫画/解元杰

    本报讯 一香港居民在中山当家教教授学生英语,因生源状况不好影响收入,便采用诈骗方式牟利,先后诈骗两位家长29.6万元。幸好他能坦白认罪并积极退赃,近日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胡某扬是香港居民,2013年来到中山。虽然他称曾在澳大利亚悉尼从事过英文及经济方面的家教工作,但由于没有我国教育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所以只能靠在家中给一些孩子辅导英语换取报酬为生。
    去年7月24日,胡某扬因涉嫌诈骗罪,在珠海拱北海关出境时被警方抓获。他对警方的第一次供述中,完全否认自己诈骗。他的供述是这样说的:
    2014年7月,胡某扬在雍景园的家中对一个学生进行托福和雅思方面的辅导。其间,学生家长高某某谈到,准备把孩子送往美国或澳大利亚留学,还问胡某扬是否认识可以帮助女儿出国留学的人。胡某扬回答“可以帮忙留意一下。”
    大约过了两个月左右,胡某扬在和一位朋友陈某某聚会时提及此事,陈答应可以帮忙,但需要出国申请费用、公证费用、考试费用、签证费用以及机票费用等。胡某扬将此话转告高某某,高某某与家人商量后,决定把女儿送到澳大利亚悉尼女子中学读书,让胡某扬帮忙联系有关事宜,并陆续给了胡某扬10万元左右。
    胡某扬说,他拿到钱后,“全数支付给了”陈某某。2015年1月中旬,陈某某将高某某女儿的悉尼女子大学录取通知书及高某某一家人去悉尼的机票交给好他,他随后将上述东西一并交给了高某某。
    到了1月下旬的某一天,高某某用微信告知胡某扬,她手中的录取通知书及机票都是假的。胡某扬当即联系陈某某,但已经联系不上了。“我意识到被陈某某诈骗了,于是向高某某解释自己也被他人骗了。”胡某扬说。
    高某某并不相信胡某扬的解释,称自己已向公安部门报了案,要胡某扬将其支付的款项如数退还。到2月中旬的时候,胡某扬分多次将钱全部退还高某某。高某某称已向公安部门销案,对胡某扬不再追究。
    但最终,他还是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胡某扬在澳大利亚读过书,高某某认为他对那边环境比较熟悉,就向他咨询一些问题。胡某扬向高某某推荐了几所学校。高某某委托他联系,并支付了第一笔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胡某扬的生源状况不好,没有了学费收入,于是,他把高某某交给他的钱陆陆续续花掉了。当高某某后来催问结果时,胡某扬就先是说谎话搪塞,后来干脆伪造了一套出国留学的证件、机票等材料。
    当高某某的事情穿帮后,为了还高某某的钱,胡某扬又得到处筹钱。恰好这时,一位缪姓家长也向他了解有关出国留学的事情,胡某扬就“先收了他的钱以解决燃眉之急”。
    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胡某扬利用自己中山市英文家庭教师的身份,向自己的学生家长谎称可以办理出国留学实施诈骗。检方认定的胡某扬的诈骗金额为:高某某7.6万元,此款已在2015年2月10日得知高某某报案后如数退还;缪某某22万元,此款在归案后由胡某扬的家属全部退还给缪某某,并取得缪某某的谅解。
    检察院认为,胡某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某扬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胡某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胡某扬有坦白情节,退赔全部账款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胡某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记者徐兵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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