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三名法官一年可办两千余宗案


作者:商报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刘香霞 王艳 发布日期:2015-11-03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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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上午,在市看守所内的法庭上,25个刑事案件的25名被告人一起出庭,听黄剑烽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权利和义务等,接着每一宗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25件案全部审完用时3个半小时。
    今年4月起,市第一人民法院成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小组,将刑案繁简分流、分类审理,不仅审判提速,更加注重保障被告人的权益,改变以往判前羁押时间延长导致“押多长判多长”的历史,同时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被告人息诉服判。
    案多人少矛盾倒逼向改革要效率
    有一天晚上,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剑烽带记者走进他的书记员的办公室,他办过的案子卷宗都堆放在这里。目光所及都是牛皮纸袋封起的卷宗,地上铺了一地,角落里堆起有大半人高,“你上个月末来看的话,景象更壮观,只留出办公室四个人走路的通道。”黄剑烽说。
    每周两晚的加班,成为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和书记员们的常态。就在前不久,两名从事刑事审判的女法官患了重病,急需马上做手术。“今年以来,刑事案件更是大幅增长,1到10月所收的刑案数量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总和。每个法官承办的案件都比去年增加了不少啊!”黄剑烽说。
    去年,市第一法院刑庭共收案2600多宗,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共有1565件;今年1月到10月共收刑案2834宗,其中1434宗适用简易程序,受理刑案数量同比增长48%。
    黄剑烽介绍,刑事诉讼案件大幅上涨,一是由于今年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起诉到法院的刑事案件总体上升;其次是信用卡诈骗案件上升;第三醉驾案件居高不下。
    在人手减少、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向改革要效率。今年4月13日起,市第一人民法院成立刑案简易程序审理小组,由3名法官组成,主要涉及的案件类型有危险驾驶、信用卡诈骗、盗窃、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诈骗等。
    刑案繁简分流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
    黄剑烽介绍,2012年修订后的刑诉法第208条规定了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这就说,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基层法院所有的刑事案件,突破了原先仅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案件适用的限制,相比于以前,适用范围更广了。”黄剑烽说。
    成立简易程序审理小组,有什么好处?
    黄剑烽介绍,没改革前,每个刑事法官都要兼顾审理普通程序的刑案和简易程序的刑案,而受限于开庭场所、排期有限,法警人数有限,每个法官必须服从开庭安排,“所以会导致法官的时间被切分的过于碎片化,本来正在写一个复杂案件的判决书,但要抽出一个多小时来去审理几宗简易程序的案件。”
    成立小组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3名法官专心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更多的法官可以腾出大块的时间来专攻疑难、被告人不认罪、重大的刑事案件。成立小组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收案1066宗、结案976宗,很多案件都提前到15天内审结。
    减少判前羁押时间保障被告人权利
    提高审判速度除了能够让法官集中效率办案外,还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减少判前羁押时间。
    近日,简易组的法官刚刚审结了一宗轻微盗窃案,一名被告人在今年6月份连续数次偷盗邻居家的活鸡,共计偷了6只。虽然折算后的盗窃总额不多,但因符合“多次盗窃”的条件,可以定罪入刑。
    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15天,“如果中间没有国庆长假,审结速度还可再提早一个星期。”最终,被告人与邻居达成庭外和解,法院也判其缓刑。
    黄剑烽告诉记者,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以往,被告人判前羁押时间延长,容易导致“押多长判多长”,以至于出现判前羁押时间决定刑种、刑期的不正常现象。“成立简易组后,审结时间有望进一步缩短。轻微刑案经过快速结案便可得到妥善处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让被告人息诉服判。”黄剑烽称。
    成立简易组预计今年人均结案700宗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多在市看守所内进行,让被告人集中在看守所接受庭审,不仅可以节约提押时间、警力、车辆投入,还可成倍增加法院日均排庭数量。
    黄剑烽告诉记者,9月30日那天早上,他一共开庭审理了25宗案,如盗窃案、故意伤害案、开赌场、诈骗、非法发票、信用卡诈骗、非法拘禁、交通肇事等。为节省时间,所有被告人会一起出庭,向他们宣读法庭审纪律、确认身份、告知权利和义务等,然后再逐一审理,“审理程序上则一个环节也不能少,确实保证被告人的权益。”
    在简易程序中,举证环节可以相对简化,公诉人不必将证人证言一字一句念一遍,这样也可以大大节约时间。
    “不过在审理中,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要判断简易程序能否一直走下去,当事人会不会提出异议;有些被告人会避重就轻,有些认罪态度反复,这个时候要强调审理纪律,告诉其可能会影响量刑等;但如果被告人提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该案件要立即转为普通程序审理。”黄剑烽称,第一法院成立三人刑事简易审理小组后,预计一年可审结2100多宗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我们简易组法官今年人均结案可能达700多宗,这在以前是不能想象的。”
    黄剑烽表示,这是第一法院探讨刑案简易程序改革的一部分,“在香港,一名法官一天最多可审理上百件案件,如今全国一些地方也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压缩到了7天左右。这些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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