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一女子为情自杀危及公共安全

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赔3.2万元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8-20 【收藏本文
    
    今天是七夕节,浓情蜜意固然羡煞旁人,但若无缘长久,也要理性地正确处理感情问题。昨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些情感纠纷案件,提醒市民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商报记者李玮玮通讯员刘香霞王艳
    案件一:为情自杀危及公共安全获刑4年
    两年前的一天,在石岐租房的小丽因感情问题与男友阿强产生矛盾,当天多次发短信给阿强声称准备自杀。当晚9时许,小丽饮酒后回到出租房,再次与阿强通话后,进入厨房用剪刀剪断管道燃气的导管,导致天然气泄漏。随后她躺在厨房外的过道上。
    阿强因担心小丽赶往其住处查看,当他打开电灯开关,没想到引燃屋内较浓的天然气发生爆炸。这起事故导致小丽、阿强身体多处烧伤,其中小丽体表烧伤面积达41.55%,阿强体表伤面积达44%且双手握拳、对指功能丧失,二人受伤均属重伤;爆炸还造成该楼层公共部分受到不同程度损害,楼下三辆小汽车受损。
    去年3月,小丽被抓归案。市第一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小丽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278元,赔偿受害业主16836.09元。
    案件二:假冒单身军人诈骗多名女子16万元
    如今通过社交网站交友流行,但也不乏骗子横行。从2010年开始,彭某明在我市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中山休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75200部队”的现役军人行骗。
    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彭某明谎称自己未婚,分别与多名受害人交往,并以在军区谋取职位、搞关系、投资军车生意、生意资金周转不灵等原因,诈骗未婚女性共16万元。
    2014年6月17日下午,彭某明在三角医院内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款1万元。随后,彭某明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温馨提示:如何防范“另一半”的伤害?
    从我市两级法院近年公布的婚恋纠纷案件中,记者发现,社交网络已成婚恋交友犯罪的重灾区。法官提醒,网络交友要尽量通过正规交友相亲网站,同时要多问几个 “为什么”。单身女性更要慎重面对,尤其不要在夜晚、偏僻地点等环境下单独赴约。
    法官还提醒,对于情侣提出的过分频繁或高额的经济请求应引起警觉并注重核实。如生意交往应有书面合同、实际的铺位经营地点,遭遇重大疾病应有医院证明、就诊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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