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无证开采矿石3082吨

男子自首获缓刑

作者:记者张房耿实习生卢一志 发布日期:2015-08-18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土石方公司经营者签下开采白泥的协议,却背地里偷偷开采矿产资源高岭土共计3082吨。今年7月,被告人周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8月17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在主动投案自首后,周某被判刑半年,缓刑1年,并被处罚金8万元。
    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22日期间,周某以中山市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南朗镇签订白泥开采协议后,在关塘村下关塘地段多次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高岭土,共开采高岭土矿石量为3082.2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9.2万余元。
    2014年12月23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今年7月2日,周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周某的辩护人辩称,周某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且其非法开采的矿产没有出卖,全部回填,对当地的土质和环境没有造成破坏。法院认为,周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已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矿产是否出卖不影响这起案件的定罪量刑,非法采矿后回填不代表对周围土质和环境没有破坏。
    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对周某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实习生卢一志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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