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外籍男子持假护照办银行卡

涉邮件诈骗被判返还3.6万元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发布日期:2015-04-28 【收藏本文
    若不是一封来自国外的邮件,广州的李女士和住在中山的尼日利亚籍男子恩波(化名)不会有任何交集。2011年底,李女士误信邮件中了骗术,向中山一外籍男子waneball的账户转了5800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36714元)。李女士先是报案,后向中山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昨日了解到,被告恩波一审被判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6714元。
    家住广州的李女士工作上常与外国客户来往。2011年12月,李女士收到了一个非洲籍客户米切尔 (化名)的邮件。邮件中,米切尔以经济困难为由,向李女士借款美元5800元。李女士于2011年12月16日根据电子邮件中米切尔指定的银行账户,委托朋友符某将美元5800元(折合人民币36714元)汇入中国银行中山港口支行一个账户中,该账户开户人显示为waneball。款项转出后,刚好米切尔电话联系李女士,李女士向其确认汇款情况时得知,米切尔本人没有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向李女士借款。李女士立刻向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报警。
    2012年2月15日,广州公安刑警支队发现住在中山的尼日利亚籍男子恩波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他抓获。
    恩波被抓后,承认涉案银行账户由他利用名为waneball的假护照开设的,但否认参与李女士被诈骗一案。2012年3月23日,广州公安刑警支队因证据不足,对恩波作释放处理,但冻结了涉案账户的人民币36714元存款。
    2013 年1月 31日,李女士以waneball为被告,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在案子审理过程中,李女士得知恩波利用假名waneball 开设涉案账户一事后,于2013年10月17 日撤回起诉,并于2014年3月13日起诉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恩波返还款项。
    李女士向法院提交了恩波的护照复印件和恩波以waneball名义办理的护照、填写的银行开户凭证、存款凭条等。恩波在法定答辩期限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也没有到庭应诉、质证、举证。市第一法院认为,恩波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相关款项,构成不当得利,一审判决其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671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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