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三男子侵占公司44万货款

两人落网后分获2年9个月及3年有期徒刑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发布日期:2015-04-17 【收藏本文
    本报讯 3名电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44万余元货款。今年2月10日,被告人钟某和张某被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了解到,法院依据案情,对钟某判刑3年,对张某判刑2年9个月,并责令两人退赔公司损失。
    被告人钟某和张某都是25岁,案发前在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七八月间,钟某、张某伙同李某(在逃)经密谋后,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占公司的IPM 模板。
    2014年7月中旬,李某利用作为公司物料员的职务便利,超额领取IPM 模板2000 个后销赃,事后由钟某擅自使用数据管理员的电脑篡改物料清单平账。随后,钟某伙同李某使用这种方式再次领取2000个IPM 模板,由张某驾车将IPM 模板偷运出厂。随后张某伙同李某销赃。
    2014年8月初,被告人钟某、张某某伙同李某某使用上述方式,将4800个IPM 模板偷运出厂至深圳市销赃。2014年9月22日,被告人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张某也在当天落网。
    法院查明,钟某参与职务侵占三次,侵占IPM 模板共计8800个,涉案金额共计441672元;张某则参与了其中两次犯案。破案后,赃物均没能缴回。市第一法院认为,钟某和张某的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结合钟某投案自首等情节,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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