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男子撇下妻儿无故失联12年妻子起诉离婚并索要抚养费

法院准许两人离婚判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作者:记者李玮玮 发布日期:2015-04-14 【收藏本文
    
    商报讯 认识第二年结婚,第三年生下一子,原以为美好的婚姻会继续,然而第四年,台湾籍老公突然离开中山“消失”了。近日,谢芳(化名)将老公江某甲(化名)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索要抚养费。
    案件开庭审理时,江某甲缺席。谢芳称,二人于2000年3月认识,2001年7月在贵州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来中山发展事业,并于2002年6月生育一子江小小 (化名)。2003年,江某甲突然离开中山,返回台湾并与她失去联系,导致她与儿子单独生活至今。
    谢芳称,双方自2003年起未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据了解,江某甲为台湾居民,应诉材料显示已由其女儿代收。在答辩期内,江某甲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证据。
    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如谢芳所述属实,江某甲无故失联,置谢芳感情不顾,不联络,确实存在较大过错。双方已逾十余年无共同生活及联络,反映双方多年来感情没有修复,确已破裂。最终,法院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每月5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江小小年满18周岁。
责任编辑:记者李玮玮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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