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吸毒后神志不清挥刀追砍民警

一男子构成妨害公务罪获刑1年3个月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一慧 发布日期:2015-02-05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吸毒后神志不清言行怪异,甚至挥刀追砍民警。湖南男子李某学在去年6月29日被警方抓获,去年11月26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了解到,被告人李某学被判妨害公务罪,获刑1年3个月。
    1976 年出生的李某学是湖南省耒阳市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04年被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2年减刑刑满释放。
    去年6月29日下午3时许,李某学吸食冰毒后神志不清,言行怪异,携带镰刀在沙溪镇大同村街道闲逛,先后闯入夏某的住宅及陈某管理的果园,挥动镰刀做砍人动作,对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周边群众发现后报警,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劝李某学放下镰刀。当时,李某学拒绝配合并用镰刀追砍公安人员。民警在紧急情况下被迫开枪击伤李某学左腹部。李某学受伤后逃至附近制药厂时被抓获。
    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李某学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一慧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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