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凌晨饮酒不慎摔倒致死法院判令酒吧担责两成


作者: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李世寅 高嘉敏 发布日期:2015-01-14 【收藏本文
    商报讯  到酒吧喝酒,不慎从凳子上摔下,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死者的父母妻儿将酒吧告上法庭索赔58万余元。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该酒吧承担两成责任,赔偿23.4万余元。案情 男子酒吧饮酒不慎摔倒致死
    2014年6月14日,吴小军(化名)跟朋友到小榄镇一家酒吧去玩。凌晨1:45左右,吴小军从凳子上站起来时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但一直呈昏迷状态。后家属放弃治疗,吴小军不治身亡,家属共支付医疗费约2.6万元。
    据了解,当时,吴小军坐在一张小皮凳上,所在的桌子正对着一个三级高的台阶,大概有55厘米高,吴小军采取背对着楼梯口的坐法。据问询笔录记录,吴小军的朋友称,小军在去酒吧之前已经饮了酒,当时已有醉意,去了酒吧后他自己又点了两打啤酒,还跟酒吧工作人员对饮。
    事后,吴小军的父母及妻儿将该酒吧所属的某娱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被告未尽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测算,损失总额共计117万多元,包括5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被告应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共计58.8万余元。审判 酒吧未在危险区域设护栏应担责
    被告辩称,原告索赔的数额过高,经市公安局核实,该事件属于意外,在事故发生后也已尽及时履行救助的义务;反倒死者家属拒绝继续治疗,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吴小军的朋友们也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负相关责任。
    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经公安机关调查,确定吴小军属于意外受伤,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以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法院认为,根据吴小军朋友陈述可知,他当晚喝了不少酒,意外的发生不排除其酒后认知能力、判断能力下降所致;而酒吧当时的环境中,桌椅、楼梯高度、距离尽管比较合适,但是由于涉案场所灯光昏暗,且酒后容易致人神志不清、呕吐、嗜睡等,被告却未在楼梯口等存在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护栏,因此,应对吴小军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吴小军本人承担80%的责任,被告承担两成责任赔偿23.4万元。
责任编辑: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李世寅 高嘉敏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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