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虚构养殖项目骗取补贴379.5万

冷冻厂法人代表全额退赃获刑5年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一慧 发布日期:2014-12-15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我市一家冷冻厂虚构加工园养殖产业,8年多时间共向国家诈骗专项补贴共计379.5万元。今年4月,该冷冻厂负责人接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电话后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额赃款。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邓某原是我市一家冷冻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8月,邓某以其妻子李某的名义注册登记中山市某养殖科技开发加工园,但该“加工园”没有从事养殖产业。
    2005年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邓某为获取国家专项补贴,虚构东升镇两处养殖场为“加工园”属下产业的事实,以“加工园”的名义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骗取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经费、水产苗种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资金、低产鱼塘整治资金等专项补贴共计379.5万元,后将骗取的款项用于其经营的冷冻厂或提现自用。
    今年4月9日,邓某接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电话后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破案后,邓某的家属已向中山市监察局退赃379.5万元。今年8月,邓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庭上,邓某的辩护律师提出,邓某是以企业为主体骗取政府专项资金,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有自首情节,退回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曾为中山市脆肉鲩品牌做出过一定贡献,请求法院对邓某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近日,市第一法院一审以邓某犯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一慧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