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货车撞死人司机浑然不觉

继续干活半天后被抓获,获刑1年半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11-17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今年4月,大涌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在红绿灯路口越实线变道,前轮撞上一辆人力三轮车,导致女车主黎某当场身亡。肇事司机继续前行拉货,当天被抓获归案后称完全不知撞了人。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被告人谢某逃逸不成立,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1年半。
    43岁的谢某是工地上一名重型自卸货车司机。2014年4月12日下午1时30分许,谢某驾驶货车沿大涌镇兴涌路由兴华路方向往马坑路方向行驶,车行至旗峰路交通信号灯路口处时,货车越过车道分割实线变道行驶。
    当时,谢某的货车前轮撞上了旁边的一辆人力三轮车,致女车主黎某当场死亡。
    肇事后,谢某一直运货,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半小时内赶回红博城接受交警检查,但没有什么异常表现。随后,交警对公司当日作业的7辆运输车进行检查,发现谢某驾驶的货车右后轮有血迹,遂将谢带回交警大队,谢某拒不供认罪行。
    案发后,货车车主方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5万元。死者家属另行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索赔,法院已依法判决肇事货车的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共计575106.08元。
    谢某到了法庭上依然辩称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肇事,不具有逃逸情节。谢某说,他驶过路口后,曾听到对向车道有车辆按喇叭,“我当时看了看车的左右后视镜,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就一直驾车回到红博城工地。”随后,谢某又拉一车泥沙去横栏镇,经过刚才的路口看见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仍然不知道是自己所为,而是继续行驶。
    法院认为,谢某不具有“逃逸”的行为特征。
    近日,市第一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半。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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