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男子以恐吓纸条敲诈9人未遂获刑2年9个月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发布日期:2014-09-19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过多起卸车牌敲诈车主钱财的案件,如今不法分子敲诈方式又有新花样。去年,一名湖南籍男子伙同他人在三乡、神湾等地往8辆小车和一处鱼塘贴纸条恐吓,扬言车主、塘主不给钱就烧车、烧房、往鱼塘倒敌敌畏。昨日,市中级法院通报,该男子犯敲诈勒索罪终审获刑2年9个月。
    2013年11月6日,三乡镇平东东堡街的李女士打算开车出门,发现车子挡风玻璃处张贴了一张纸条,“不给钱就烧车、烧房!”该张纸条上要挟车主汇款5000元至一银行账户。李女士并没有汇款。紧接着,神湾镇邹先生、黄先生等7人的车辆都收到了类似的恐吓纸条。邹先生发现车辆在被贴纸条后并没有理会,去年11月19日,他的车挡风玻璃还被砸烂。不法分子从之前敲诈的2000元上升到了5000元,还称不汇款将要砍车主。不过,邹先生依然没有汇款,而是选择了报警。
    今年7月,市第一法院对雷某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雷某被判犯敲诈勒索罪,不过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雷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雷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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