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树皮砸坏路边小车

物业公司未尽责赔车主2000元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09-17 【收藏本文
    阵雨天气,停放在商铺旁公共车位的车辆被树皮砸坏,谁该为这起意外买单?今年4 月,车辆受损的古女士因和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后把对方告上法庭。事发路段是公共停车位,物业公司并没有收费,且已经张贴了告示提醒业主,物业公司公司是否该担责?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物业公司被认定没有尽责,需赔偿车主损失2000元。
    ■业主:枯枝脱落砸坏小车,物业维护不善应担责
    今年4月9日早上6时,准备驾车出门的古女士发现停放在小区门口的小车被树上掉落的树皮砸中,小车的后挡风玻璃和车身漆面都损坏。古女士随后报警处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到了现场进行确认。
    事后,古女士修车花费2000元,她认为车辆损坏是由于物业公司对树木管理、维护不当所致,因此她并没有向保险公司理赔,而是向物业公司索要赔偿。
    “事发当天并没有暴雨、暴风等自然灾害,树上的枯树是自然掉落的,而且旁边的树上也同样有即将掉落的枯枝,这足以说明物业公司对树木维护不善。”古女士向法院起诉,除了索要2000元修车费外,还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她1000元精神损失费。
    ■物业公司:未收费已尽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古女士作为业主,既没有购买车位,也没有租赁小区内的车位。事发当天,她把车停放在小区以外的公共路面,那几个公共车位是供商户临时上落货用的,物业公司对此并没有收取任何管理服务费用。所以,物业公司对停放在该处的小车并没有保管或管理的义务,更不用赔偿损失。”在法庭上,物业公司提出了辩解。
    在树木维护问题上,物业公司已经委托了花木场对小区的园林绿化进行定期维护。物业公司提供了多张照片,证明负责维护的树木周边都有铁支架作固定支撑,而且树林的种植位置与行车路面保持了适当的距离。所以,物业公司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物业公司还提交了一份告示,以证明物业公司提示业主不要在小区外围商铺路面随意停放车辆,以免违反交通法规。而且,事发那几天是以风雨天气为主,古女士在恶劣天气下将车停在树林旁边,她自身也存在过错。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应赔偿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市第一法院认为,在这起纠纷中,物业公司已委托花木场对路面绿化带树木定期维护,但树木上的树皮还是脱落并砸坏小车,说明了维护工作并不到位。
    那么,天气因素和张贴了告示,是否可以为物业公司减轻责任?法院认为,事发前几日的风雨天气并不是极度恶劣,物业公司完全有时间对潜在致害危险的树木进行临时的特定维护。而物业公司提及的温馨提示,一方面物业公司并没有证明他们在小区业主能够明显注意到的区域进行张贴,即使张贴了,该内容也只是建议业主不要乱停乱放,但古女士的车辆是在有黄线标识的车位区域被砸的。
    因此,物业公司应对古女士的车辆受损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古女士的精神损失费因为于法无据,被法院驳回。物业公司一审被判赔偿古女士2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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