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药店店员盗刷顾客社保卡3万元

获刑1年6个月,罚金6000元

作者: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刘香霞 发布日期:2014-02-18 【收藏本文
    商报讯 谢小姐查询自己医保卡消费记录时,发现自己并没在药店买很多药,但医保卡被莫名扣了近300元,于是向药店投诉,才查到该药店一名员工长期通过盗刷顾客医保卡的方式,盗取谢小姐等51名顾客医保卡3.1万多元。案发后,该店员被逮捕,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店员犯盗窃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某药店三乡镇分店担任收银员,她多次趁顾客不备,通过盗刷社保卡的方式盗取钱财。如有顾客用社保卡来付款时,她会刷两次,第一次刷卡后,社保卡已支付了一笔款项,这笔款项转到公司的账户上,但这笔金额无对应物品消费记录,同时也无单据。黄某会告知消费者,未划款成功,再次刷卡后,将刷卡单据交给顾客,并给公司留底。待这名顾客走后,如有其他顾客用现金付药费时,黄某就对应之前刷的数额,将这笔钱从公司的现金中取走。
    利用这样的手法,黄某先后盗得被害人谢小姐、郑先生等51人的医保款共计31521.5元。黄某供述其盗窃的对象一般是卡上金额较多的人,因为持卡人比较不易发现。 她称,最多一次盗刷了800多元,最少的一次是60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责任编辑: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刘香霞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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