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中顺大围受贿窝案第三名官员昨日受审

●身为招标方为投标方编写竞标材料●13万余元好处费是否属实成庭审争辩焦点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3-06-20 【收藏本文
     昨日下午,市第一法院于开庭审理中顺大围受贿窝案,原西河水闸所长袁某怀过堂受审。袁某怀涉嫌受贿的金额13万余元,但庭审中双方对涉案金额存有较大出入,且袁某怀指出其中一笔受贿款部分用于单位旅游和聚会开销,并没有独占。涉案金额的大小将直接关系到袁某怀的刑期,该案未当庭宣判。
    袁某怀是中顺大围受贿窝案中的第三名干部,继原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副主任余某林、原中顺大围东河水利枢纽所长黄某清受贿案相继开庭审理后,市第一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他的受贿案。
   为投标方提供帮助
    收13万余元好处费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袁某怀在担任中山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中顺大围调控系统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为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写相关报告,并收取该研究院副院长王某送的好处费6万元。
    2009年至2011年,袁某怀借担任中山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三防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中顺大围调控系统改造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日常施工监督者的职务便利,为深圳东升电子有限公司透露多个项目的招投标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后,先后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刘某6万元,购物卡0.33万元和一台IPAD2平板电脑。
    此外,袁某怀在任职期间还对另一家公司在多个调度项目上给予关照,为该公司工程制作卫星图和工程审查验收提供便利,并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林某好处费1万元。袁某怀在接受检察机关的第一份供述里均承认了以上犯罪事实,但在昨日,他对涉案金额提出辩解,这也成为双方激辩焦点。
    涉案金额及用途
    成争辩焦点
    公诉人指控的第一宗受贿案中,袁某怀身为招标方负责人,为投标方编写可行性报告,帮助对方竞标成功并收取好处费6万元。虽然事后袁某怀向上级领导汇报过,但最终把钱存进了自己银行卡里。
    袁某怀则辩称,他是听领导安排暂时把钱保管起来,且这些钱后来用于单位主要领导到新疆、东北等地旅游的费用,也还用在了过年时单位员工和家属的聚餐及利是钱上,并没有私吞这些款项,不应列入其受贿金额。
    此外,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袁某怀仅对刘某勇所送的1 万元及购物卡0.33万元和一台IPAD2予以承认。行贿的刘某在证言中证实,他当日到袁某怀所住小区车库里给他一个报纸包好的6万元现金。这笔钱在袁某怀第一次供述中也得到确认,但袁某怀昨日坚称自己只是收到1万元而非6万元。
    袁某怀还认为,林某所送的1万元是他为其制作卫星图的劳务费。面对前后供词不一致的质问,袁某怀称当日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他一心想取保候审,且精神接近崩溃,就把所有有可能送钱的人都交代了,也不管是否属实。双方对涉案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院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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