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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救治受伤外来工

为了救治受伤外来工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06-10 【收藏本文
主 题:为了救治受伤外来工
日 期:2006年7月12日
作 者:记者-江泽丰 通讯员-李志金、苗万文、朱仕宏
来 源:中山日报
内 容:今年6月30日,当市法院叶如惠法官将执行到的28万多元的现金支票,送到左腿缺失的罗双喜手中时,这位外来工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无良老板不管受伤员工
   2004年2月2日,在中山古镇务工的罗双喜为李某、梁某拆除机器设备和房屋时,遭遇房屋墙体突然倒塌,罗双喜左腿被砸断,为了保命,不得不将左腿锯掉。2005年5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某、梁某连带赔偿罗双喜524605.66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梁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并且李某还玩起了失踪。百般无奈下,罗双喜只有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市法院把此案分配给执行员刘忠。
   刘忠感觉到了此案的压力。首先,罗双喜并不理解他的工作,频频催办;其次,李某、梁某的不配合和逃避,使工作陷入困境。如何有效开展执行,成为刘忠面临的重大难题。
   由于江西人李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刘忠遂将工作重点放在梁某身上。刘忠在取证到梁某的身份资料后,通过银行联查,发现梁某的银行存款仅有4010元!
   在办案的过程中,刘忠发现梁某相当狡猾:梁某名下有两处房产,但他在诉讼过程中就把这两处房产分别转让和赠与他的亲戚,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他名下的三辆小货车也下落不明,无法扣押这些车辆并进行处理。
   十余次下乡执行换得救命款
   怎么办?刘忠丝毫没有气馁。在执行期间,他和其他执行人员曾先后10多次到公安局、国土局、交警支队、古镇等地调查取证,共做了10多份的执行笔录和民事裁定书,连调查的书面资料也写了40多页。让众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刘忠等人努力的同时,梁某也竟然“玩失踪”。刘忠随即调整方法,多次对梁某家属做思想工作,希望通过其家属说服梁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在这期间,罗双喜不停地找刘忠,施加压力,催促他尽快执行。
   在刘忠等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执行情况也随之出现转机,梁某终于现身,并表示会筹钱履行赔偿义务,但要求罗双喜给他一定的时间。2005年8月5日、16日,梁永坚先后支付了5000元和20000元,同时表示将再给3万元,并用他父亲的房产等作担保,保证一个月内再支付34.5万元。罗双喜也同意梁某的方案。
   然而,就在案子马上要解决时,梁某再次“失踪”,使得案件的进展陷入困境。虽然拟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但因其“失踪”未能实现。而罗双喜的情绪也进一步恶化,随后频频催办,提出种种要求,并怀疑承办人员而多次信访投诉。刘忠并未因罗的不理解和投诉而停止对该案的努力,为了解决此案,他依然努力地工作。
   2006年2月,该案转给叶如惠法官承办。叶如惠寻思着用和解的方法解决纠纷。此后,叶如惠多次到古镇,找到梁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在叶如惠的坚持下,他的“攻心”教育终于起到了效果,梁的弟弟表示愿意与罗商谈。
   最终,在经过大量的双方思想工作后,罗双喜与梁某均表示愿意各让一步,妥善解决本案纠纷。2006年6月13日,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6月26日,梁的家属依约将28.5万元赔偿款汇入法院指定的帐户。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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