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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违法厂房化平地

轰!违法厂房化平地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06-10 【收藏本文
主 题:轰!违法厂房化平地
日 期:2006年4月26日
作 者:记者-徐向东 通讯员-朱仕宏
来 源:中山日报
内 容:4月25日上午,三乡镇雅岗村一林地。在市人民法院干警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指挥下,一台大型的钩机,轰然开进两幢总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的砖墙铁棚厂房。据悉,这是迄今为止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最大面积的违法建筑物。
 
 
有关执法人员正在拆除违法建筑物。 文智诚 摄

   据市城管执法局介绍,1991年,三乡镇茅湾村委会将位于该村一块林地实施平整,并于同年划出4亩地非法转让给了黄某作住宅用地。2004年8月份,黄某将该地非法转让给村民陈、陆两人。陈、陆“接手”后,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上建设厂房。同年12月,市城管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经核实后,该局责令事主于15日内自行拆除该厂房。此后,当事人停止了违法建筑行为,但仍抱侥幸心理,迟迟不予动手进行拆除。至去年11月份,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劝告,但当事人仍无“动静”,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政府机关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该局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出对该厂房进行强制拆除的申请。市人民法院当月作出强制行政执行的裁定。
   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才能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违法建筑在我市时有出现,像这样“大单”的建筑物,尽管其“主人”投入了几十万元资金进行建设,但还是逃脱不了被依法拆除的下场。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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