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市法院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

市法院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8-07-18 【收藏本文


近半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表于2008年6月29日《中山日报》

    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截至6月15日,该院今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798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5.3亿多元。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927件,调解撤诉率达48.1%,比2007年同期上升6.1%,近半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据介绍,该院积极探索总结各种调解方法,并将其运用于审判实践,认真把握案件开庭前、庭审进行中、休庭期间、辩论结束后,以及案件宣判前“五个”调解的有力时机,全程进行调解;同时采取案外人调解、陪审员调解、合议庭调解、主管院长参与调解等全员参与调解方式,通过法官的努力,使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得到平和,尽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开矛盾。该院提出法官不仅要当定纷止争的裁判员,还要当辩法析理的宣传员和力促“案结事了”的调解员,并提倡法官天天要“今日说法”。该院还将调解工作纳入法官年度考评体系和庭室量化考核指标。每年法院评比调解能手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按照规定应当调解的案件未作调解工作等情形予以扣分,在此奖惩机制下,法院涌现了一批个人调撤率超过70%的审判骨干和调解能手。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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