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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中药成本80元竟卖6.5万

一剂中药成本80元竟卖6.5万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8-02-04 【收藏本文

自称“中草药王”的黎某非法行医敛财百多万获刑两年半

作者:杨丽 黄健敏    发表于:《中山日报》2008-01-16

    打着“中草药王”的旗号,收取癌症病人高额费用非法敛财百多万元,“神医”黎某日前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二万元。

    ■报案:癌症父亲花费百万病情未见好转
    2006年8月15日14时许,一名自称田某的男子来到坦洲刑警大队报案,称其患肝癌的父亲偷偷花费了百万元,在坦洲十四村泰湖街一名黎姓医生处治疗,他猜想父亲可能被骗了,于是来刑警大队报案。
    坦洲刑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阿新及黎某抓获。经查明,2003年,阿新因患肝硬化经人介绍到恩平市找仅有中医医士资格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黎某就诊,黎某为其开中药服诊,后症状有所改善。阿新遂对外宣称黎某为其治好了晚期肝癌。在阿新的介绍下,黎某也由恩平迁至我市坦洲镇进行无证行医,印制并派发了“祖传秘方、专治肝癌”的名片。
   
    ■调查:多位患者付了高额治疗费后死亡
    有了阿新的广而告之,黎某逐渐声名远播,不少肝癌患者及其家属慕名前来。在治疗前,黎某会告知患者服用自己开的药能使病情好转,但并不保证治好,而且他的药很贵。同时他要求患者及其家属签下“声明书”,称治疗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不能追究其责任及追回药费。
    据悉,2004年2月中旬,肝癌病人谭某在黎某处就医,每剂中药价格为2.6万元。期间,黎某收取谭某治疗费14万元。后谭某于同年3月2日因肝癌病故。2006年3月,谭某菘在黎某处就医,花费30.57万元医药费后,于同年4月29日因肝癌病故。2006年8月,田父在黎某处就医。黎某将每剂成本仅为80.65元的中药抬高为6.5万元,共收取田父治疗费106万元。后田父于去年1月3日因肝癌病故。另外,黎某还医治过一些病人,但是已经记不清了。
   
    ■判决:“神医”无证行医入狱两年半
    在谈及病故的患者时,黎某认为并不是他的过错。肝癌能治愈的几率很小,他已经尽力了。他还拿出一张《恩平报》证明自己确实有着惊人的医术和良好的医德,并非诈骗犯。在该报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黎某———与中草药共舞》。“他自小便以中草药为伍,年纪轻轻便有‘中草药王’的称誉,他虽没挂牌行医,但总以治病救人为己任。”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某是具有一定中医知识的中医士,采用民间所谓的偏方、秘方为就诊人治疗肝癌,并收取高额医药费。患者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就医,自愿交付高额医药费的行为,与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根本不懂医术,纯粹以诈骗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的性质不完全相符,故不应认定黎某为诈骗罪。
    但是黎某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在中山市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并收取病患者家属高额医药费,情节严重,故应以非法行医罪对黎某定罪处罚。而阿新在明知黎某无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黎某介绍病患者,并从黎某处获取部分医疗收益,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共犯。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决黎某和阿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二万元及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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