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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2071民特15号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1-11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71民特15号

  本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中山市水务局与申请人黄忠杰、黎嘉良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中山市水务局与黄忠杰、黎嘉良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粤中环赔[2022]5号)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

  承办部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人:李秀华、黄妙玲

  联系电话:0760-88235867、8823573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诉讼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粤中环赔[2022]5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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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粤中环赔[2022]5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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