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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10人劳动案获调解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22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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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上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28审判庭内,历时一个月的多方调解,在周逵法官的主持下,被拖欠工资的原告吴某等十人和被告张某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律师在法院签订了调解笔录,双发达成和解,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2021年1月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四庭受理了原告吴某等十人诉被告张某劳动争议案件,该系列案由审理劳动案件的周逵法官承办。在这批案件中,原告共十人在翅叔美食店(经营者为张某)工作近三个月,后该店经营不善于2020年6月注销登记,同时在尚未结清工资的情况下宣布解除与原告吴某等十人的劳动关系。翅叔美食店注销后,原告吴某等十人向其追偿被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果,遂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2020年9月23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翅叔美食店已注销故仲裁主体不适格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吴某等十人于是以经营者张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张某支付原告相应的款项。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开庭审理这批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给予两个星期的庭后自行调解期限,法院予以准许。然而,在调解期限结束后,双方依旧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因原告十人诉求款项均不大,且双方当事人亦有调解意愿,为了尽快让多名原告拿到工资款项,同时也解开各方心结,让一系列纠纷得到解决,承办案件的周逵法官抓住案件存在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在调解期结束后的两周内持续跟进调解进展,与双方代理律师来回沟通,最终敲定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该纠纷案结事了。

全市法院启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市第一法院将队伍教育整顿和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本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让一批涉1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调解,体现了在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为人民着想、对人民负责的本色。


责任编辑: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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