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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朗果菜批发市场“菜霸”涉黑案判决

一主犯获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刘颖清 发布日期:2020-11-12 【收藏本文

两年前,中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等单位查处了盘踞西区沙朗果菜批发市场21年的以郑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记者11月11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其中一名主犯何某终审被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获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9年8月6日,67岁的何某在清远市家中被中山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抓获。2009年从西区某管理搬运站辞去经理职位的何某,没想到10年后依然难逃法律制裁。归案后,何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

  1998年,郑某辉(另案判决)在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成立中山市西区某管理搬运站,何某从1999年开始任职经理,后于2009年辞职。

  1998年至2009年期间,郑某辉纠集何某等6人(均另案判决)积极参加者,长期垄断交易中心的搬运等业务,逐渐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

  该搬运站对进入市场搬运的外来人员进行恐吓驱赶,对不叫其搬运站卸货或陪卖的市场商户,组织搬运工或社会人员到该商户的档口进行殴打、威胁、缠闹或罢工等,给商户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迫使商户必须接受其搬运站的卸货和陪卖服务,在该区域和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统计,仅1998年至2009年间,该组织收取三轮车营运者费用约400万元。

  2020年7月2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何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并罚获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何某辩称自己只是从犯,上诉请求从轻判罚。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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