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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名香港学生走进市第一法院体验庭审


作者: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俞夷超 发布日期:2018-03-22 【收藏本文
    昨天下午,在市第一法院零距离体验庭审的香港学生踊跃提问。 本报记者 赵学民 摄

    “请问法官,内地所有的案件判决都会在网上公开吗?”“请问法官,这个案件的被告人会被判多少年?”3月21 日下午,来自香港五所中学的 132 名学生来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参观法院诉讼服务、法庭等设施,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体验内地法院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

    ■香港中学生旁听敲诈勒索案
    在庭审开始前,法院向香港中学生播放了视频片,了解内地法官办案全程,对法官如何思维、如何办案有基本了解。随后,该院安排了一起敲诈勒索罪的案件进行庭审,让学生感受内地法庭的公开、公正与庄严、肃穆。
    昨日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员工敲诈勒索公司的刑事案件。商某江是中山火炬开发区某调味食品公司的员工,此前因工作上的失误,公司扣除了他的员工分数以示处罚,商某江对此心生不满,于是用手机拍摄该公司生产车间脏乱差情况,并且用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曝光进行要挟,向该公司索取“保密费”12万元。
    该公司因惧怕照片和视频公开后对公司形象不利,在2017年10月25日向商某江先行支付3万元。2017年10月26日,公安人员接报后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抓获商某江。归案后,商某江如实供述罪行。破案后,他退还了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商某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商某江敲诈勒索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零距离”体验法院成交流必选项目
    庭审后,学生们与法官现场互动,分享庭审观摩的心得,并向法官提问和交流。市第一法院龚凌法官向来访的香港中学生们介绍了裁判文书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及这起刑事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最后,法院还向来访的学生赠送第一法院“小蜜蜂法官”公仔和法治文化T 恤衫。
    据市第一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与港澳地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通、情感相融,这些都成为内地与港澳地区交流的重要纽带。自2015年开始,市第一法院首创港澳地区社会主义法治体验点,三年来接待港澳地区居民及香港大学等大、中、小学生访问交流团近1000人次。
    经过三年多的不断探索和完善,该院已成为港澳学生体验内地法治的一扇窗口和一张名片。如今,到第一法院“零距离”体验已成为港澳学生中山交流团每年的必选项目。下一步,市第一法院将不断延伸和拓展内地法治体验项目,向学生开放立案窗口、审判区、法院办公区,现场观摩内地法院的工作日常,感受法院的忙碌与开放,加深了解,更全面、立体地感受内地法治的公平正义。

    声音
    内地法院严肃和公开让人印象深刻
    ★保良局姚连生中学学生周漪琳:此前已经来过中山三次,都是跟团旅游。这次能跟交流团零距离到法院参观,零距离旁听庭审,和想象中有些不同,法院很严肃,但并不神秘,市民能在网上就看得到判决,很公开。
    ★东华三院邝锡坤伉俪中学丁添宝:内地法院的庭审很严肃,因为第一次听庭,辩护人和公诉人在庭上激辩的过程让我看得很紧张。
    ★保良局何荫棠中学何嘉慧:因为未满18 周岁,我们在香港只能通过电视新闻等了解香港的庭审。这次听庭是一个很宝贵的经验,让我对内地法律有了初步的了解。希望以后还有机会来参观。
    ★香港交流团带队的邓老师:第一次带队来中山交流,感觉中山第一法院很系统,很多流程都是智能化了;法庭上很严肃,控辩双方都有机会。这次对于学生们来说是他们认识祖国的一扇重要的窗口,能初步认识到中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俞夷超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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