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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诉保中心正式对外办公

■集中办公:法官专注审案效率提升 ■一站服务: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发布日期:2017-03-02 【收藏本文
昨天上午,市第一法院诉保中心正式对外办公。本报记者赵学民摄

    扫一扫二维码可知如何办理诉讼保全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叫号声此起彼伏,新增的诉讼保全中心办事窗口更是热闹。当日,市第一法院诉讼保全中心正式对外办公,这在全省尚属首个。该中心集中办理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不仅提高了法院办事效率,更让群众得以少跑腿快办事。
    昨日上午10点,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郎鸣镝来到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身为“常客”的郎鸣镝发现,该中心多了一个窗口,这个窗口让郎鸣镝颇为欣喜。“以往打官司申请诉讼保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都在立案庭办,案子移到承办法官处时就得专门找法官办。但法官经常要开庭,往往打好几次电话才能联系上,然后再交材料,费时费力。”
    诉讼保全中心的蒋洁贞法官向郎鸣镝提供了一份申请民事财产保全须知。一页正反A4纸上,清晰罗列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和委托书等必备材料。“您只需按着这份须知上准备材料,我们受理后48小时内提交到执行局,被申请人是本市的,一个星期内就可执行到位。”
    “群众打官司最怕遇到‘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诉保中心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诉前、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提高法院审判效率,破解执行难。”蒋洁贞介绍说,市第一法院去年通过一系列司法改革将审判事务和程序事务剥离。诉讼保全集中办公、集中管理,法官可专注审案;同时,精简流程一站式服务能让群众少跑腿。
    对于诉讼保全集中办理的好处,蒋洁贞举了一个例子。“在诉保中心试运行期间,有一名当事人因为借了15万元给同事,对方迟迟不还款。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后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根据线索查封了被执行人在远洋城的一套房产。结果,官司还没判,被执行人就主动申请调解,从申请诉保开始不到一个月,申请人就拿回了欠款。”
    蒋洁贞提醒,申请诉保是当事人保障自我权益的一种方式,但是在保全的同时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诉讼保全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担保。申请人应当依法谨慎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市民可在起诉后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诉保金额的30%作为担保;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可以在起诉前提交申请,但须提供诉保金额的100%作为担保。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交通事故伤亡纠纷和工人欠薪纠纷的诉讼保全,市民可以在起诉之前就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将视情况优先办理。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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