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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成家事纠纷获撤诉或调解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发布日期:2016-03-03 【收藏本文
    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家庭纠纷闹到法院的情况却越来越普遍。记者3月1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该院近三年家事纠纷持续攀升。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从去年启动司法改革后做了多项探索和创新。其中,引入社工参与家事审判,建立心理辅导和社工帮扶机制等措施的施行,使得该院去年家事纠纷的调撤率达到了六成。
    2月29日,陈女士就离婚纠纷问题到法院起诉丈夫张某,称双方感情破裂,丈夫不上进而且没有责任心,她希望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而张某则表示妻子一直以来滥赌不顾家,期间一直甚少与自己沟通,与女儿的关系并不好,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案件被市第一法院受理后,听闻消息的社工提前联系了案件的当事人并进行疏导,让双方冷静客观地看待问题。经疏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表示同意面对面好好谈一谈,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这是市第一法院审理家事纠纷的“新常态”。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市第一法院家事审判单元与社工组织于2015年下半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引入专业社工组织,派专人驻点法院,辅助家事审判工作。
    “社工通过充分倾听、相互交流等专业的方式,为家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心理指导、心理矫治等服务,从而缓解因家庭矛盾而积蓄的不良情绪,然后再将疏导过程、内容和结果填写于反馈表中,结案后对当事人跟踪回访,反馈意见都要附档案保存。”市第一法院家事审判单元的法官钟劲松说。
    此外,出于对部分案件的复杂性考量,仅通过庭审难以查清案件事实,专业社工在法官的指导下,会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全程、全面参与家事案件的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由此有效加快案件的审理进程。
    在部分家事案件审结后,专业社工定期跟踪、回访涉案家庭,将诉中心理疏导与诉后回访帮扶相结合,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帮助。据了解,目前社工参与的家事审判基本覆盖了市第一法院家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全过程,囊括了家事案件中人身、财产争议处理。
    2015年4月,市第一法院启动司法改革,成立家事专业审判单元。记者了解到,该院在近一年的司法改革中,在审判制度上做了建立家事专业审判单元、引入“冷静期”和社工疏导、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等创新。2015年,该院受理家事(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397件(不含旧存137件),结案1286件,结案率83.83%;撤诉252件,调解536件,调撤率达61.27%。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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