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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敢为人先---市第一法院的司法改革实践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2-25 【收藏本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如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环,不仅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兴则中国兴,法治废则中国危。而改革的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时间指向2016年的中山。伟人故里,孙中山先生“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这片热土上代代传承。今年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也是市第一法院作为广东省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的一年。你也许不知道的是: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改革的号角早在一年前在这里就已经吹响,公平正义的朝晖凝结着第一法院人敢为人先的勇气照亮了改革之年的春天。
  一、组建专业审判单元,行法官精英化之路
    史国荣法官曾在吉林高院工作多年,是一位资深的刑事审判专家。
    他是一名多面手。扎根刑事审判一线十几年的经历里,经他手的案件,故意伤害、敲诈绑架、抢劫、盗窃等五花八门的罪名都涵盖其中。
    在去年第一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启动改革后,史国荣的工作有了新变化。
    2015年4月,第一法院组建审判单元,建立专业化审判队伍。根据繁简分流、案由相近、人案基本均衡的原则,组建成31个专业化审判单元,其中合议制单元26个,独任制单元5个。
    目前,由担任审判长的副院长黄鸿德,史国荣等三个资深法官和三个法官助理组成的审判单元里,专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重大案件的审理,堪称法院的“重案组”。2015年,这个单元审结复杂疑难案件305件。
    “改革后,感觉由一名多面手转型成了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史国荣说。改变以往什么案件都审的方式,让法官专注于特定案件的审理,有利于实现法官的专业化、精英化。
    “术业有专攻。每个法官的精力有限,培养一个大而全的法官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改革,将同类型的案件集中由专门的审判单元去审理,有利于更好的提升法官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钻研和精准裁判尺度,形成领域权威。这是当前形势下,走审判精英化之路的必然选择”院长罗嘉浩说。

二、繁简分流,让审结1590件案件成为可能
    与史国荣法官的审判单元相对应的,是同为刑事法官的黄剑烽独任制审判单元。
    2015年,市第一法院收案量井喷式增长,全年新收案件43734件,较2014年增加12522件,增幅高达40.12%。
    第一法院现有法官为129人,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改革势在必行,突破口就是建立合理的分流机制,将案件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易案件,集中于独任制审判单元审理,建立快审快结,高质高效的审判模式。
    2015年,黄剑烽的审判单元结案高达1590件,每件案件从收案、开庭、审理、宣判的平均时间仅为19.87天。

三、法官助理的转型成长
    与法官精英化和审判专业化对应的,是法官助理层的培养。
    案件爆发式增长的压力,让法院长期处于超负荷运作状态。怎么去改变这种情况?怎么让法官将更多精力放在对案件事实的裁判?第一法院的改革力度很大:原书记员集体转型为法官助理,负责草拟文书、协助调解等非判断事务。
    目前第一法院的审判单元内,传统的“1法官+1书记员”模式转型为“1法官+1法官助理”模式。为了促进法官助理的成长、转型,第一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如进行法官助理专业培训、编制法官助理工作指南、精准定位法官助理类型、建立法官助理导师制等。改革后的短短三个月间,78名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了2793篇裁判文书,他们迅速适应了新的工作模式,成长为法官的得力帮手。
    对法官助理的转型改革,第一法院院长罗嘉浩用心良苦:“一个专业、公允的法官不是一天炼成的。法官助理改革让原来只从事记录、送达等琐事的书记员转型为现在全程协助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官助理,不仅充实了他们的审案阅历,更有助于他们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对审判实践的理解运用,成为高素质法官的预备队。”

四、引入审判辅助服务,让法官专注于审判
    第一法院改革的亮点还在于转变思维,通过引入审判辅助服务,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第一法院改革力度很大:自去年7月起,第一法院在庭审速录、电子档案扫描、制作程序性诉讼文书、送印文书、送达、案件信息录入、数据统计、案卷整理、归档和移送等事项引入社会化服务力量,并大力推进审判服务集中管理。改革的意义在于:让法官摆脱琐事纷扰专心办案,让法官助理更专注协助法官承担与实体处理的事务,促成理想模式的法官助理层级的形成。同时,对审判事务进行集中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审判事务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提高审判效能和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将法官助理中的程序性的工作事务逐步分离,让法官专注于审判。

改革立竿见影:2015年,第一法院在审判资源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结案37688件,比14年同期上升22.13%,单元法官人均结案数达346件。敢为人先的改革让第一法院的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为建设“平安中山”、“法治中山”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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