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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院被评为2010-2012年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26 【收藏本文

12月1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被评为2010至2012年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10年以来,该院围绕市委关于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共同目标,立足本职,发挥职能,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取得可喜成绩。2010年、2011年、2012年均荣立集体三等功,2012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建设先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该院党委被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评为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先进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2年中山市直属机关“书香党组织”。该院涌现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立案庭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周逵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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