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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组织学生到我院旁听庭审


作者:梁丹妮 发布日期:2013-09-24 【收藏本文
  9月16日上午,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组织二十多名师生到我院旁听由刑一庭副庭长陈炳红主审的被告人何某丰涉嫌故意伤害罪以及被告人刘某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两案。
  陈炳红副庭长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对两被告人进行教化;在庭审结束后,与师生进行互动,以这两起案件为切入点,引导师生深入思考,切实让师生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师生旁听庭审活动,是我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其中方式,是我院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建设的有效举措,是释放司法办案的规则导向作用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和运用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梁丹妮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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