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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全体团员大会 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委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2-25 【收藏本文
  2月5日,我院团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党委专职副书记杨翠蓉莅临指导。
  我院共青团支部成立于2008年,经不懈努力,团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团的地位也得到明显提高,为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和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之际,为了进一步完善团组织,重新整合青年力量,活跃法院气氛,我院决定通过自荐报名、公开竞选的方式换届选举新一届团支委。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确定了6位年轻干警为团支部委员候选人。各候选人在会上就团组织工作如何开展进行竞岗演讲,争取团员支持。演讲结束后,34名团员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梁丹妮、王敏颖、冯靖琪、彭亚辉、邓文辉五位同志顺利当选。
  党委专职副书记杨翠蓉同志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向青年干警们提出三点要求和希望:一要加强学习。注重培养学习的动力、毅力、魄力及能力,提升自身素养。二要勇于创新。明确责任与使命,积极进取,充分展示才能。三要积极参与。要刻苦,能吃苦,有全身心付出与投入的勇气。
  会上,共青团支部还发出“光盘行动”的倡议,要求青年干警们身体力行,自觉养成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责任编辑: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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