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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立案986件约6成获调解


作者:文/图 记 者穆 瑞 赵学民实习生苏伟杰 通讯员李志金 苏庆添 吴园园 发布日期:2012-12-10 【收藏本文
预立案调解工作现场。

    今年9月,预立案调解工作在我市法院全面铺开,市委市政府还拨付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预立案调解工作的考核与奖励。据统计,实施百日来,全市共办结诉前联调案件1184件,自动履行率达92.4%,其中预立案收案986件,目前预立案案件已有近600宗(约6成)得到有效妥善化解。
    ■“没想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8月15日11时许,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小榄镇太乐路与西苑路交叉口附近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者和乘客一死一伤。
    12月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第二人民法院事故调解现场。作为“预立案调解工作室”的第五调解室内,配置了手提电脑、沙发和仿真鲜花,墙壁四周悬挂着“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贤”等体现调解亲情化、人性化的标语。“这样可以营造更加温馨的调解氛围,引导当事人接受调解、和解,并自觉履行。”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为促成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该院还在立案大厅放置了预立案调解指引资料,公布了流程指引、工作人员及调解员相关信息、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和监督投诉电话,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也使当事人能够认识到预立案调解工作带来的好处,自觉接受调解。
    而此次预立案联调中,前来参加调解的有死者家属、伤者和保险公司的相关委托人。当天调解工作进展顺利,经过法院和交警部门的前期调解,到场各方很快达成协议,最终由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共计145966元。法院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且未收取任何诉讼费用,案件圆满结案。“现在主要忙着处理家事,也没那么多时间走法律途径,之前也咨询了一下,律师说会很麻烦,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死者的哥哥告诉记者,家里人只想快点获得赔偿,没有考虑太多的东西。
    据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陆永金介绍,自己接手处理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有耗时超过一年的,而这次调解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就完成了,自己也颇感意外。伤者蔡伟强也向记者透露,预立案调解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自己对于此次调解的结果比较满意。
    ■便民、高效、低成本,百日收案近千件
    记者了解到,自9月1日诉前联调“预立案”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市共收预立案986件,运用预立案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不仅避免了矛盾激化,节约司法成本,还成功解决不少棘手的案例。
    8月27日,在中山明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钣金车间作业过程中,来自湖南衡南县的周某庆不慎被机器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后,家属向企业提出500万的巨额赔偿要求,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多次协商未果。情绪失控的死者家属曾一度住在司法局办公大堂,甚至做出上博爱路拦截车辆的过激行为,造成附近交通堵塞近两个小时。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办得到消息后,马上接手并协助进行调解工作。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截至9月4日,受害者家属依照协议得到了90万的赔偿款。
    无独有偶,10月31日晚上,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办、立案庭、审管办及法警队共12名干警会同南区司法所、南区调解委员会、南区城南居委会12名工作人员共24人,共同前往南区某花园小区,针对中山市爱玛丽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该小区116户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系列案件,展开预立案协调工作。经调解人员多方努力,涉诉55户高层业主中,有21户业主承诺与物业公司和解并同意尽快缴纳物业费用,仅剩9户业主拒绝协商,部分未交纳管理费但尚未被起诉的业主得知此事后,亦表示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事儿拖了很长时间了,解决不了,真没有想到能有这么多住户同意缴纳物业费,出乎我的意料啊。”一位参加调解的社区工作人员如是感叹。
    ■创新工作机制好处多,多部门联动成效大
    据悉,预立案调解机制是在诉前联调具体实施过程中所作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是诉前联调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来说,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诉讼先行甄别,在此基础上,对于具备相应预立案调解条件的一些案件,先不予以正式立案,而是进行预立案登记,将该纠纷分流到相关的诉前联调工作室或相关联调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和司法确认;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予以立案,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排期审理裁判。
    记者了解到,我市第二人民法院还根据工作实际,创建了预立案调解工作台账制度,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及时跟进,确保预立案调解工作情况明确、数据清楚。在调解工作结束后,由具体承办的书记员对案件进行归档。此外还建立回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辖区综治维稳中心,征询意见,根据综治维稳中心的反馈,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既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又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回访,防止因为同一案件再次引发社会矛盾,确保调解成果的落实。
    “调解人员大多数是由院庭领导、调解法官、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组成。”第二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说,为把各个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该院先后委托了9个管辖镇区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小榄镇商会共28 个单位,形成以第二人民法院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联合大调解格局,真正做到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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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立案调解的适用范围与简要流程
    属于婚姻家庭(不包含调解后坚持离婚的纠纷)、相邻关系、医疗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电信欠费、信用卡欠款、物业服务等八大类纠纷以及争议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纠纷,原则上都可以通过预立案调解解决,当事人进行预立案登记后,有相关的诉前联调工作室或联调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若调解不成,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立案窗口优先为当事人办理诉讼立案手续。
    ●预立案调解的期限
    预立案调解原则上应当从当事人向诉前联调工作室或相关联调单位递交诉讼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10个工作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但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且有可能调解成功的,经当事人申请,并报立案庭领导同意,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预立案调解的收费标准
    预立案不预收当事人费用。若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过司法确认的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司法确认的效力
    司法确认案件一经生效,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确认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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