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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词第一句:忠于宪法和法律


作者:记者 徐兵 通讯员 周祖龙 发布日期:2012-08-03 【收藏本文
    8月2日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刘香霞被任命为第一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她身着法袍,左手平托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掌心向前正举齐耳宣誓:“我,刘香霞郑重宣誓:坚决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律、理性和良心认定证据、作出裁判,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随后,作为监誓的第一法院院长罗嘉浩授予其法槌。一个新法官诞生了!
    随着刘香霞的宣誓,标志着该院在全国首创的初任法官宣誓仪式正式启动。凡初任第一法院的法官,无论是初任的助理审判员,还包括从外院选调、转调过来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副院长等,都要进行此项宣誓仪式。
    宣誓完毕,刘香霞将作为合议庭的一员,参与东升镇村民梁开银诉市国土局案件的审理。
    该案的当事双方也见证了刘香霞的宣誓仪式。梁开银对记者说:“这个仪式看来比较正规。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国土局把我的房产面积搞错了,法官能不能判我赢。”
    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陈尧聪代表国土局出庭应诉。他认为这个宣誓仪式“挺庄严的,显示了法律的权威性。”
    年初,司法部发出规定,要求新任律师必须宣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罗嘉浩表示:誓词要求法官在庭审现场当场背出,所以内容要简短精炼。但简短并不意味着单一,其中含有丰富的内容,比如,强调尊崇宪法和法律,强调法官职业道德,强调司法理性,强调法官的社会使命。“法官宣誓的誓词应侧重反映作为法官这一角色应当具有的共性品质和核心要求,这样更易被社会认同。我们已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内涵融入进‘忠于宪法和法律’这一表述中,因为,前述内容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记者 徐兵 通讯员 周祖龙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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