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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学校讲课 老师法庭陪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市第一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发布日期:2012-06-08 【收藏本文

    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共享资源,近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市第一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初步约定法官到学校讲课,法学老师上法庭陪审增强实践经验。
  一边是整天坐在课堂里的法学学生,一边是整天坐在法庭上的法官,两者都与法律连接着,然而,一个是书本上的法,一个是实践中的法,究竟如何让两者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培养出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和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两者搭建沟通的桥梁。
  根据协议,市第一人民法院作为电子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到法院实习。法院同时根据学校的要求,接纳法学学生到审判法庭旁听庭审活动。为提高教学效果,丰富案例资源,法院还将为法学老师提供实践平台,由学校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教师,经审查后,由法院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让法院老师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并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民陪审员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学校方面,还可以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到学校为学生做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和专业辅导等,丰富教学资源,增强学生的法学实践知识。



 

责任编辑: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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