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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照”建筑商收好处费22万

三乡镇理工学校原副校长何健雄获刑5年

作者:记者 徐兵 发布日期:2012-06-04 【收藏本文
    商报讯 作为学校的分管负责人,在学校综合楼建筑工程中给予建筑商在工程验收、款项结算等方面“关照”,并因此收受建筑商感谢费22万元,其后主动向纪委交代情况。近日,三乡镇理工学校原副校长何健雄因受贿罪被市第一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8年1月,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接三乡镇理工学校综合楼建筑工程,同年8月又承接该综合楼室外附属工程。2008年4月1日,时任三乡镇理工学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的何健雄代表三乡镇理工学校签署意见,同意支付承建商申请的3月份工程进度款;2008年10月26日,上述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三乡镇理工学校等进行验收均达标,验收报告中的建设单位负责人一栏签名为“何健雄”;全部工程款也于2009年12月22日结清。
    据建筑公司负责人邓某某的证言,为了感谢校方代表何健雄在工程进度款审批、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及协调关系等方面给予的关照,他于2008年初至2010年初期间多次安排下属送给何健雄好处费共计22万元。其中,2008年6月、9月各送10万元,2008年春节、2008年中秋、2009年春节、2010年春节各送5000元。
    去年7月,何健雄主动到三乡镇纪委说明情况,次日在纪委工作人员陪同下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罪行。立案后,何健雄退回全部赃款。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何健雄提起公诉。第一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何健雄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责任编辑:记者 徐兵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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