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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院与中山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记者 徐兵 通讯员 周祖龙 发布日期:2012-05-31 【收藏本文
    商报讯 昨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市第一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中山学院将向第一法院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教师,此举将大大提高我市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水平。
    协议提到,中山学院将向第一法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经审查后,由法院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学院教师,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
责任编辑:记者 徐兵 通讯员 周祖龙 来源于:中山商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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