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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执行三庭李志明同志获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4-28 【收藏本文
  
  4月27日下午,中山市召开第九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我院执行三庭执行员李志明获得“中山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据悉,中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每三年评选一届。
责任编辑: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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