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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庞氏三兄弟”假冒注册商标分别获刑

一被告人同时被令在缓刑期内禁止涉足酒业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28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以劣酒勾兑成高档酒,并售卖给烟酒商行,广东省中山市庞氏三兄弟“梦断”发财路。3月26日上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庞一勇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庞小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庞子智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还发出营业禁止令,庞子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被禁止从事酒类生产经营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三被告人结伙以中山市港口镇两处住宅为窝点,生产假冒“MARTELL”、“Hennessy”、“贵州茅台酒”、“剑南春”、“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洋酒和白酒,并对外销售。

  据被告人交代,去年,佛山一商行的老板“山哥”打电话向庞一勇购买“水货”洋酒。“这是赚钱好机会”,庞一勇投入5000元购买“原材料”,请来大哥庞子智和弟弟庞小锋,考虑到岳父家的别墅经常没人住,他就借用该位于港口镇的别墅,用于三兄弟居住和生产假酒。

  没有任何生产执照,也没有成立公司,庞氏三兄弟为他们用低档酒勾兑出的酒冠以“XO、蓝带、轩尼诗和剑南春、茅台”等名贵洋酒和白酒的名字。庞一勇负责在外面联系业务,另外两兄弟主要负责生产假酒和送货。

  2011年5月15日,庞一勇像往常一样拿着一张纸条给两位兄弟,让他们生产出单上记下的100多瓶酒。庞子智和庞小锋接单后由第二天早上开始生产,大概用10多个小时的时间就灌装完毕,生产出佛山某商行需要的13箱118瓶假酒。

  就在庞小锋送货到佛山,在卸货过程中被警方逮个正着。1个小时后,在制假别墅里的其他两兄弟也一起落网。

  警方分别在上述地点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洋酒、白酒1批,价值198193元,以及假冒的商标标贴、酒瓶防伪标识、包装盒、酒瓶、酒瓶盖1批,制假用封箱器、刷码机、电脑条码等加工工具1批;扣押被告人庞一勇3辆小汽车、银行卡7张及现金等物品,并冻结其银行存款46305.12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根据该案的事实和情节,依法认定庞一勇为主犯,庞小锋、庞子智为从犯。鉴于庞子智是从犯、无前科、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林劲标 周祖龙) 结

  ■新闻透视■

  “水货”高档酒是如何炮制的?

  没有固定职业的三兄弟,却拥有三辆车,庞一勇的老婆还曾经一次性借过30万元给朋友的姐姐,假酒制造究竟如何暴利?据被告人庞小锋供述,制假的原料酒都是价钱较便宜的酒,比如700ml200元的路易老爷转身变成市价700元的名贵洋酒,10多元一瓶的“绵竹”制成名贵茅台。

  庞一勇在庞氏三兄弟中排名老二,头脑最灵活。他1999年由家乡广西来到沙朗金叶广场一文具店打工,之后自己陆续做过水果批发、床上用品等生意。2004年开始在沙朗收购洋酒瓶和卖酒瓶盖,由此认识许多“行内”朋友,对勾兑假酒之类的配方略知一二。

  而庞子智则是跟着二弟庞一勇一起“发财”。据他交代,他们是通过以次充好的形式勾兑制造假酒,之后以水货的市面价格卖给商行,从中赚取暴利。三兄弟制造的假酒都是有的放矢,有人下单才制造,“哪种酒数量要多少就生产多少”。

  如被害单位辩护律师所透露的,勾兑、制造名贵假酒工序简单,甚至在一间简陋出租屋里就能完成,犯罪嫌疑人为牟取暴利往往铤而走险。从庞一勇的供述中不难发现,制造假酒行业有完整的链条,包括配方和酒瓶、外包装等。

  ■法官说法■

  据本案主审法官黄健敏介绍,之所以禁止被告人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庞子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均在从事假冒伪劣酒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且与其他制假售假人员有一定关联。为切割掉这种关联点,避免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从事酒类生产经营活动。

  发出该禁止令后怎样确保执行效果呢?黄健敏解释说,根据规定可知,“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法院通常也会对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的表现做持续跟踪,定期回访。“如果缓刑人员违反禁令,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被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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