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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嘉浩院长率队赴萝岗法院考察


作者:文/图:苗万文 发布日期:2011-11-22 【收藏本文
 

11月11下午,罗嘉浩院长带领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委办等部门部分干警到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考察学习。该院吴振院长热情接待了罗院长一行,双方就法院文化建设、司法公开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萝岗法院不愧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其文化建设不但突出表象物质文化,而且化于干警的内心,形成全院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自觉,并且成为制度或规划坚持下去。

该院文化建设硬件一流。大家一一参观了板报展区、长廊文化、院史馆、知行室、修养厅、图书馆、证据交换厅、案件情况发布厅、外来人员法律资料查询室、人大联络办公室等功能厅室等。内容丰富多彩,给大家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该院文化建设注重规划。从2007年确定文化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抓规划落实,政工、调研、监察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员参与。从廉政文化建设开始,到走廊文化,到院史馆,再到修养厅建设,还有各庭室荣誉室建设,一路走来,脉络清晰,步步为营。

该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参与。俗话说:众人捧柴火焰高。该院文化建设一大特色就是全院干警齐参与,大家不论居于何位,处于何庭,都对文化建设充满激情。譬如,该院各部门有自己的荣誉室,孵化创新部门文化;各干警都要多读书多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推荐好文章给大家看。深受大家喜爱的“每日好文”专栏均由干警参与推荐文章。

该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立足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相继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新起点新视角》(薛晓峰书记作序)、《法官视野中的司法》等多部文化建设专著;并创办了《法院工作简报》、《萝岗法院文化荟萃》、《媒体帮您看萝岗法院》、《萝岗法院司法公开专刊》等刊物;近三年,有20余篇论文在全国、省、市获奖。

萝岗法院还是“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其司法公开主要是通过三个平台展示,即信访、网络和场所平台。

通过参观学习,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罗院长要求大家将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化为我院文化建设的动力,积极参与,推动我院文化的发展繁荣。

 
责任编辑:文/图:苗万文 来源于:研究室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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