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今年已有56名“老赖”进班房


作者:记者/胡明 通讯员/周祖龙 发布日期:2011-11-03 【收藏本文
  
图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行动以来,已有56人被拘。 周祖龙 摄


  南方日报讯
戴着粗金链、穿着Kappa,正翘着二郎腿享受丰盛早餐的庞某明怎么也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会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出现在自己面前。“我们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请你跟我们到法院走一趟。”庞某明顿时像一个被刺破的皮球,一下子泄了气。随后,这个四处躲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制裁的“老赖”,被法院执行干警从王子饭店带回法院实施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中山法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大了对反规避执行的力度和深度。在该行动中,仅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标的额达13012.3万,采取边控措施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为74件。此外,56名“老赖”被该院拘留。
 
“老赖”刚进饭店即被抓
 
  2009年11月10日17时40分,赖某媛驾驶摩托车载着自己未满十二岁的儿子行至悦来南路三联汽车修理厂对开路段时,被李某生驾驶粤TB8××2号货车碰撞。事故造成赖某媛特重型颅脑损伤,长期昏迷,成了“植物人”。2010年8月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萧某娟和车辆隶属的修车厂老板庞某明对本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须向赖伟媛赔偿838717.09万元。
  判决生效甚至申请执行后,庞某明和萧某娟夫妻俩一直“隐身”,拒绝履行义务,甚至动起脑筋将新购入位于帝璟东方的房产等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转移。承办法官李志明接到案件后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方使其位于石岐区华源阁的房产未能如愿转移。但除了该房产,庞、萧二人名下再无任何房产可供执行。
  最为恶劣的是,据申请人家属说,这二人住着高档小区穿着名牌衣服,行有好车代步,吃的山珍海味,和每日躺在市人民医院已拖欠医疗费30余万元的赖某媛比,生活状况可真是天壤之别。鉴于上述情况,李志明对庞、萧发出了“限高令”及限制出入境的强制措施。
  今年6月8日上午8时,李志明刚刚进入办公室电话铃就响了。赖伟媛的丈夫打电话来说,发现了庞某明进了王子饭店。李志明早餐都顾不上吃立即出发。十分钟后,李志明携警赶到王子饭店,将正在悠闲吃早餐的庞某明带回法院。
鉴于庞某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及违反“限高令”的恶劣行径,法院依法对其实施15天的司法拘留。目前该案涉案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庞某明驾驶的珠海牌紫红色别克轿车亦被扣押,待核实权属情况后依法处理。
 
已有182人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和影响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一大难题,今年以来,根据省高院等部署,中山法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活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虚设债务,被执行人恶意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将财产转移至配偶一方,假离婚,假诉讼等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
  在中山,像庞某明这样的“老赖”不在少数。为破解“执行难”,今年5月份,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其中182名“老赖”榜上有名,这些“老赖”将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等高消费,而一旦被发现有高消费的行为,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款或拘留,“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此外,法院还设立了事前预防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动,阻止“老赖”进行高消费。以第一人民法院为例,目前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标的额达13012.3万,采取边控措施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为74件,另外还有56名“老赖”被拘留。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罗嘉浩说,自从对“老赖”进行曝光后,极大地挤压了“老赖”的舒适生活空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了其他“老赖”,迫使他们不想不愿更不敢继续“赖账”,有部分“老赖”已自动履行义务,或积极配合法院处理其名下的财产,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到位率。
  罗嘉浩表示,今后,法院将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打击拒执犯罪为后盾,建立健全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记者/胡明 通讯员/周祖龙 来源于:南方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