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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一心三力”服务外来工,使他们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


作者: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发布日期:2011-10-27 【收藏本文
   
图为罗嘉浩院长在接受《中山日报》记者关于市委书记薛晓峰批示报道我院“一心三力”工作的专访


    本报讯 针对外来工工资被拖欠后诉讼时间长、维权难的问题,市第一人民法院专门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和调解工作办公室,开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绿色通道”,并坚持用同理心与外来人员打交道,努力提高对外来人员的沟通力、亲和力和服务力。今年1—7月,该院共处理劳资纠纷案件2085件,为工人追回欠薪6300余万元。
  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于今年“五一”前夕首次发布了《劳动争议诉讼情况白皮书 (2009—2010)》,有针对性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出对策和建议。
  阿华是中山盛泰源鞋业有限公司的员工,今年5月,阿华和其他54位同事突然被告知公司倒闭,老板打算结算完工人工资后了事。然而,为公司工作了几年甚至十来年的员工并不甘心,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等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月6日,裁决结果出来了,中山盛泰源鞋业有限公司须在裁决生效后向阿华等52人支付近200万元,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倍工资163 万元、解决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8万元。公司和劳动者均不服,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第一人民法院三乡法庭法官温泳梅承办此案,她认为虽然案件涉案数额巨大,但是调解仍有希望。经了解,盛泰源公司已处于濒临破产境地,只剩下一些机器,并打算将机器处理款支付给劳动者。52名劳动者未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阻挠该批机器拍卖。
  考虑到机器拍卖后处理耗时太久,不利于外来人员的生计,法官反复劝说公司一方,并为该公司提供解决方案参考,促成该公司先垫付这笔补偿款。同时,法官也对52名劳动者辨法析理,引导劳动者合法表达诉求,依法依据的确定合理的补偿款数额。最终,经法官调解,公司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公司向劳动者支付30万元补偿款,即仲裁裁决书的经济补偿金的总额,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劳动者一方不得阻拦公司处理机器设备。
    据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罗嘉浩介绍,类似劳资纠纷案件,劳动者选择适用诉前联调最为适合。在该院设立的调解工作办公室和诉前联调工作站,并在其管辖范围内设立的58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对已正式起诉的案件,除因特定程序或案件性质本身不得适用调解外,切实做到引导涉案当事人到诉前联调工作室进行调解,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前和基层。今年上半年,仅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就达5011件,调撤率为60.9%。
责任编辑: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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