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寻找社会和谐最大公约数

——中山第一法院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吴绪源 发布日期:2011-09-06 【收藏本文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通过工作机制创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初见成效,呈现了一些深获群众好评的工作亮点:
    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继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新成立调解工作办公室,与公安、司法、民政、劳动等部门在辖区内设立了58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同时配合市综治办在我院立案庭建立了诉前联调工作站,使调解工作初步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的格局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前和基层。上半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5011件,调撤率为60.9%。
    能动司法,关注民生。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院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开辟了涉民生案件审执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诉讼利益协调平衡机制,能动化解矛盾纠纷。上半年,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件,首发了《劳动争议诉讼情况白皮书》等,对预防和减少涉民生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注重矫正,帮、教创新。推出未成年人审判的“圆桌审判”模式,庭审中,举证质证询问等环节,就象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在话家常;推行未成年犯前科消灭制度,从5月1日起,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档案永久封存,与前科有关的犯罪事实将不在对社会公开的任何档案中载明。与城区十所中学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使法官送法进校实现常态化。
    便民利民,阳光司法。加强服务大厅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出网上信访、网上预约立案、手机短讯送达等新举措,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在审判法庭设立媒体旁听席,立案、庭审、听证、宣判、执行等环节均在阳光下进行。对外门户网站改版,公布了全院法官信息,还开通了民意沟通表达平台,包括网上信访等,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延伸职能,引导、示范。人民法院既有裁判纠纷的职能,也有社会管理的职能,我院注重通过思路和方式的创新,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管理的接轨。一是坚持群众观点。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院党委特别提出做群众工作要有“一心三力”,即同理心、沟通力、亲和力和服务力。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各级媒体就法院工作创新、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发挥司法的评价、引导、示范功能;上半年,我院成立了全市法院首个“法官宣讲团”,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宣传法制,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三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使其避免和减少新的风险。四是加强司法预警工作。高度重视化解信访工作,提高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向辖区各镇区通报案件收结案情况,为镇区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吴绪源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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